内蒙古自治区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成果管理与转化处发布日期:2024-02-01浏览次数:411
字体:[大中小]
一、起草背景
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直观反映我区科技成果产出、转移转化效率和技术要素市场活跃程度。为进一步加强自治区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规范管理,提高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水平,2022年11月,科技部火炬中心印发了《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指引》(以下简称《指引》)。根据《指引》具体要求,自治区科技厅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二、主要内容
《办法》共7章34条。
第一章总则中明确了自治区科技厅、厅属职能单位、各盟市科技局的工作职责。
第二章登记机构中规定了登记机构的设立条件、程序和业务管理等事项。
第三章技术合同认定登记中明确了注册登记流程、登记主体要求、认定登记要求以及已登记技术合同的变更、解除、撤销、归档等内容。
第四章风险防控中规定了二次审核、复核、监督检查等防控机制,要求各级科技管理部门建立风险管理和廉政风险监督评估机制,制定相关管理制度,规范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系统操作人员管理,切实做好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第五章政策支持中提出做好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有关优惠政策的宣传、贯彻和落实工作,合理安排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工作经费,开展年度服务业绩考核评价和后补助支持等内容。
第六章法律责任中明确了对在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中违规违法的处分措施。
第七章附则中明确《办法》的解释权限和实施时间。
郑重声明:本平台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支持原创,部分文字/图片来自互联网,无法核实真实出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删除。从本平台转载本文至其他平台所引发一切纠纷与本平台无关。平台运营部:0476-8388076/15248686268